第24章:一件血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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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市的酒吧,其實大多集中在瑯海街。
瑯海街與彩虹大道相隔了十幾裏,這裏的酒吧文化,與彩虹大道截然不同。
彩虹大道的酒吧,多數承了歐美國家的風格,美式loft或北歐現代的裝修,燈光暗但非常柔和,出入的多為衣衫整齊的白領商務或者外籍,單身男女邂逅,也是譜上一曲紳士淑女的浪漫音樂,而瑯海街的酒吧,則完全是另一種風格。
什麽樣的風格呢?衣不蔽體,媚眼如絲的女郎,噪雜的重金屬地下樂隊,專職扔酒瓶耍帥三十年的調酒師,眼睛上下飄忽的酒保,花樣永遠翻不完的臟話,以及,一群似乎永不疲倦在舞池中揮灑汗水的人。
夏迷扶了扶腦袋上的棒球帽,走進瑯海街這家名叫“清風” 的酒吧,差點以為自己回到了L市的貧民窟。
幸好她有所準備,換的以前的男裝出門,不過這並不代表她就安全了,這裏有些人的眼神讓她很不舒服,似乎只要是皮膚稍微白一點的人,不管男女,都會被人垂涎一般。
暗自嘟囔了一句“叫什麽清風,分明是濁風”,夏迷挑了個前臺靠右邊的位置,靜靜等待來人的出現。
之所以來瑯海街,是因為夏迷終於收到了來自陸海生那所謂學弟的電子郵件,對方並未之前的失聯做什麽解釋,只邀她到這家“清風”過來詳談,夏迷雖然不是沒有懷疑過這封郵件的真實性,但就算懷疑也沒有辦法,陸海生那邊她一直聯系不到,這個是她目前唯一收到的消息,她必須得來。
震耳欲聾的音樂聲令夏迷有些平靜不下來,她不能外宿,管理員有時會來查房,如果查到既不在宿舍也不在公司,而是沒有報備就私自外宿了,少不了要挨批評甚至會被開除,她自己挨批評不要緊,但不能連累芮白,她雖然說會幫她兜著,但宿舍還有個不對盤的付熹微呢,難保不會添油加醋說些什麽,所以她本想盡早見了人通了消息就回去,可這會兒,等的人還沒來,來搭訕的已經來了兩個。
夏迷煩不勝煩,都說了不需要,可那人卻仍執意替她點了一杯雞尾酒,“阿來,給我上一杯Killer!”
名叫阿來的那名調酒師,立刻露出一副心領神會的表情,沒多久,一杯用1份伏特加,1份金酒,1份朗姆和3份百加得混合而成的“殺手”便擺在了夏迷的面前。
“來來來,小兄弟,入鄉隨俗嘛,不幹了這杯,你可是不給我金哥面子。”第二個來搭訕的人,自稱為金哥,平頭,頭頂有一條白線,不知是故意剃成這樣,還是挨了刀子造成的,和傳統的肥頭大耳的惡人不一樣,長相算秀氣,只是嘴臉的惡人氣質遮不住,一開口,煙味酒味以及不知道什麽正在腐朽的味道撲鼻而來,令人生厭。
夏迷不想搭理此人,卻也不知道如何擺脫他,越是這種噪雜的地方,越不能高調,否則不知道會惹來什麽麻煩,手握住酒杯,思考著要以什麽方式假裝失手倒掉才不會太明顯,還沒行動,酒杯卻被另一個人搶了。
“小金子,一邊去,這是我客人。”來人似乎跟酒吧裏所有的人都熟,除了剛才那位金哥點頭哈腰地說走就走外,剛才那個調酒師也收斂了那副看熱鬧的樣子,忙說“不知是明哥的客人,對不住”便討好的遞了一杯預調好的威士忌送到來人面前。
從袖口一直往上看,夏迷見到的是個二十幾歲的男人,白襯衫黑西裝,也是平頭,面容清朗不沾匪氣,一雙狹長的眼睛坦然接受夏迷的觀察。
這個人,被這裏的所有人尊敬著,卻又和這裏所有的人都格格不入,估計來頭不小,會是她要等的人麽?
“沒錯,我就是給你發郵件的人,夏迷小姐。”淡淡一句話應證夏迷的疑問,又指著剛才那杯被他奪過的酒說道,“你可知道,如果你喝下這杯酒,會有什麽後果?”
夏迷當然不知道,這一帶混酒吧的都是熟面孔,看到她這種生面孔,基本上都會來搭訕。第一個是來探她是不是條子,探過不是,第二個則會來做“買賣”。
什麽“買賣”?吃了喝了能讓人飄飄然的那種軟性毒品買賣以及色字頭上一把刀的買賣,若兩者都不買單,那還有第三種買賣。
一杯加了料的酒,喝完直接灌暈,次日醒來人就不知道在哪個街頭了,身上的財物一定是沒有了,這還算運氣好的,更惡劣的碰上器官販子團夥,次日醒不來,只剩一副被掏空的軀殼。
“如果被人發現你是女人,遭遇可能會更慘。”輕呷一口威士忌,阿明用最淡的語調描述著毛骨悚然的後果。
“說得這麽可怕,是想讓我嚇得立刻逃走嗎?不過,再可怕我也不怕,反正你不出現,我也會想辦法不讓自己喝下那杯酒的。”夏迷雖然聽得心驚,也搞不懂這人說這些到底什麽意思,但如果只為嚇跑她,那還約她到這裏來幹嘛?
“哈哈哈哈,你過然不愧是他的妹妹。”阿明楞了幾秒,突然長笑了一聲,他本意是想警示她一下,以後別亂喝別人遞過來的東西,看來他是白擔心她了。
聽到“他的妹妹”這幾個字,夏迷立刻神情嚴肅:“你知道我哥?他現在在哪兒?你和陸海生到底什麽關系?他學弟為什麽沒有來接我?”
來人跟陸海生提供的學弟照片嚴重不符,那位學弟明明一副呆頭呆腦的技術宅的樣子,這個人顯然是個人精,既然不是陸海生的學弟,他幹嘛又要冒充陸海生的學弟給她發郵件?
“別急,我一個個回答。”阿明從口袋裏摸出一個信封,遞到夏迷面前,“先收下這個。”
夏迷接過信封,卻沒有拆,她想先聽完他的回答。
“我的確不是陸海生的學弟,本來是他要去接你的,但出了一些意外,海生現在也走不開,所以才遲遲沒有聯系你,現在換成我來聯系你,是因為我走動比較方便,我和你哥認識,可是我現在也不知道他在哪兒,不過你要做好準備,前段日子,我們收到了消息,他有可能,已經不在人世了。”阿明盡量控制自己的語調,但說出那人可能不在人世的話時,還是止不住有些顫抖。
“我不信!”夏迷條件反射脫口而出,音調有些高,引得周圍不少人看向她這邊。
知道自己太過激動,夏迷強行鎮定了一會兒,才又開口:“你憑什麽說我哥可能不在人世了,活要見人死要見屍,你見到了他的屍體嗎?”
音量刻意壓低,可情緒中的悲憤卻壓制不了,她是不信,沒有親眼見到哥哥的屍體,她是絕對不會相信他死了的!可是,她心裏亦沒底氣,她回國已經快三個月,哥哥失蹤已經超過半年,她什麽消息都沒查到,她知道時間拖得越久結果越不利,但她什麽都還沒做,叫她如何接受這個結果!
“屍體我們沒有見到,但是在他最後出現的地點,找到了一件血衣和一塊腐肉,那件衣服可以證實是他的,但要證實血液是不是他的,我們得拿你的血液樣本回去比對DNA才能知道。”這就是阿明來找夏迷的目的,所以他才說“可能”已經不在人世,雖然,他預感不太好。
“要我的血可以,不過即便證明那件血衣上的血都是我哥的,也不能說明我哥就死了!”夏迷的腦袋還未被這個消息完全沖昏。
“你說的沒錯,可按那件血衣的出血量,你哥哥……醫生說,就算及時救治,獲救的希望也不大,更何況,如果你哥哥還活著,就算不聯系我,無論如何,也會想辦法聯系你的。”阿明也不想承認夏崇已死,可是他已經想盡所有他能想的辦法,派出了所有能派出的人去找他,到頭來,只在一間地下室的鐵籠子裏找到這件血衣而已,他們請了專門的痕跡學專家,籠子的確關過人,而且恐怕這個人還遭受了不少酷刑,所以,夏崇生還的可能性,很低。
而且就因為這件血衣,他還搭上了好幾條人命。海生和他的學弟,就是在找這件血衣的過程當中出的事,他們之所以沒來得及聯系上夏迷,也是因為這次事件,他們的對手太狡詐也太恐怖,如今他們只好收手。
“你們到底是什麽人?我哥哥,又在為你們做什麽?”
夏迷心口突突地跳,她必須知道,為什麽一個小小的JE練習生,會牽扯出這麽多莫名其妙的人出來,她缺席的那5年,究竟發生了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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瑯海街與彩虹大道相隔了十幾裏,這裏的酒吧文化,與彩虹大道截然不同。
彩虹大道的酒吧,多數承了歐美國家的風格,美式loft或北歐現代的裝修,燈光暗但非常柔和,出入的多為衣衫整齊的白領商務或者外籍,單身男女邂逅,也是譜上一曲紳士淑女的浪漫音樂,而瑯海街的酒吧,則完全是另一種風格。
什麽樣的風格呢?衣不蔽體,媚眼如絲的女郎,噪雜的重金屬地下樂隊,專職扔酒瓶耍帥三十年的調酒師,眼睛上下飄忽的酒保,花樣永遠翻不完的臟話,以及,一群似乎永不疲倦在舞池中揮灑汗水的人。
夏迷扶了扶腦袋上的棒球帽,走進瑯海街這家名叫“清風” 的酒吧,差點以為自己回到了L市的貧民窟。
幸好她有所準備,換的以前的男裝出門,不過這並不代表她就安全了,這裏有些人的眼神讓她很不舒服,似乎只要是皮膚稍微白一點的人,不管男女,都會被人垂涎一般。
暗自嘟囔了一句“叫什麽清風,分明是濁風”,夏迷挑了個前臺靠右邊的位置,靜靜等待來人的出現。
之所以來瑯海街,是因為夏迷終於收到了來自陸海生那所謂學弟的電子郵件,對方並未之前的失聯做什麽解釋,只邀她到這家“清風”過來詳談,夏迷雖然不是沒有懷疑過這封郵件的真實性,但就算懷疑也沒有辦法,陸海生那邊她一直聯系不到,這個是她目前唯一收到的消息,她必須得來。
震耳欲聾的音樂聲令夏迷有些平靜不下來,她不能外宿,管理員有時會來查房,如果查到既不在宿舍也不在公司,而是沒有報備就私自外宿了,少不了要挨批評甚至會被開除,她自己挨批評不要緊,但不能連累芮白,她雖然說會幫她兜著,但宿舍還有個不對盤的付熹微呢,難保不會添油加醋說些什麽,所以她本想盡早見了人通了消息就回去,可這會兒,等的人還沒來,來搭訕的已經來了兩個。
夏迷煩不勝煩,都說了不需要,可那人卻仍執意替她點了一杯雞尾酒,“阿來,給我上一杯Killer!”
名叫阿來的那名調酒師,立刻露出一副心領神會的表情,沒多久,一杯用1份伏特加,1份金酒,1份朗姆和3份百加得混合而成的“殺手”便擺在了夏迷的面前。
“來來來,小兄弟,入鄉隨俗嘛,不幹了這杯,你可是不給我金哥面子。”第二個來搭訕的人,自稱為金哥,平頭,頭頂有一條白線,不知是故意剃成這樣,還是挨了刀子造成的,和傳統的肥頭大耳的惡人不一樣,長相算秀氣,只是嘴臉的惡人氣質遮不住,一開口,煙味酒味以及不知道什麽正在腐朽的味道撲鼻而來,令人生厭。
夏迷不想搭理此人,卻也不知道如何擺脫他,越是這種噪雜的地方,越不能高調,否則不知道會惹來什麽麻煩,手握住酒杯,思考著要以什麽方式假裝失手倒掉才不會太明顯,還沒行動,酒杯卻被另一個人搶了。
“小金子,一邊去,這是我客人。”來人似乎跟酒吧裏所有的人都熟,除了剛才那位金哥點頭哈腰地說走就走外,剛才那個調酒師也收斂了那副看熱鬧的樣子,忙說“不知是明哥的客人,對不住”便討好的遞了一杯預調好的威士忌送到來人面前。
從袖口一直往上看,夏迷見到的是個二十幾歲的男人,白襯衫黑西裝,也是平頭,面容清朗不沾匪氣,一雙狹長的眼睛坦然接受夏迷的觀察。
這個人,被這裏的所有人尊敬著,卻又和這裏所有的人都格格不入,估計來頭不小,會是她要等的人麽?
“沒錯,我就是給你發郵件的人,夏迷小姐。”淡淡一句話應證夏迷的疑問,又指著剛才那杯被他奪過的酒說道,“你可知道,如果你喝下這杯酒,會有什麽後果?”
夏迷當然不知道,這一帶混酒吧的都是熟面孔,看到她這種生面孔,基本上都會來搭訕。第一個是來探她是不是條子,探過不是,第二個則會來做“買賣”。
什麽“買賣”?吃了喝了能讓人飄飄然的那種軟性毒品買賣以及色字頭上一把刀的買賣,若兩者都不買單,那還有第三種買賣。
一杯加了料的酒,喝完直接灌暈,次日醒來人就不知道在哪個街頭了,身上的財物一定是沒有了,這還算運氣好的,更惡劣的碰上器官販子團夥,次日醒不來,只剩一副被掏空的軀殼。
“如果被人發現你是女人,遭遇可能會更慘。”輕呷一口威士忌,阿明用最淡的語調描述著毛骨悚然的後果。
“說得這麽可怕,是想讓我嚇得立刻逃走嗎?不過,再可怕我也不怕,反正你不出現,我也會想辦法不讓自己喝下那杯酒的。”夏迷雖然聽得心驚,也搞不懂這人說這些到底什麽意思,但如果只為嚇跑她,那還約她到這裏來幹嘛?
“哈哈哈哈,你過然不愧是他的妹妹。”阿明楞了幾秒,突然長笑了一聲,他本意是想警示她一下,以後別亂喝別人遞過來的東西,看來他是白擔心她了。
聽到“他的妹妹”這幾個字,夏迷立刻神情嚴肅:“你知道我哥?他現在在哪兒?你和陸海生到底什麽關系?他學弟為什麽沒有來接我?”
來人跟陸海生提供的學弟照片嚴重不符,那位學弟明明一副呆頭呆腦的技術宅的樣子,這個人顯然是個人精,既然不是陸海生的學弟,他幹嘛又要冒充陸海生的學弟給她發郵件?
“別急,我一個個回答。”阿明從口袋裏摸出一個信封,遞到夏迷面前,“先收下這個。”
夏迷接過信封,卻沒有拆,她想先聽完他的回答。
“我的確不是陸海生的學弟,本來是他要去接你的,但出了一些意外,海生現在也走不開,所以才遲遲沒有聯系你,現在換成我來聯系你,是因為我走動比較方便,我和你哥認識,可是我現在也不知道他在哪兒,不過你要做好準備,前段日子,我們收到了消息,他有可能,已經不在人世了。”阿明盡量控制自己的語調,但說出那人可能不在人世的話時,還是止不住有些顫抖。
“我不信!”夏迷條件反射脫口而出,音調有些高,引得周圍不少人看向她這邊。
知道自己太過激動,夏迷強行鎮定了一會兒,才又開口:“你憑什麽說我哥可能不在人世了,活要見人死要見屍,你見到了他的屍體嗎?”
音量刻意壓低,可情緒中的悲憤卻壓制不了,她是不信,沒有親眼見到哥哥的屍體,她是絕對不會相信他死了的!可是,她心裏亦沒底氣,她回國已經快三個月,哥哥失蹤已經超過半年,她什麽消息都沒查到,她知道時間拖得越久結果越不利,但她什麽都還沒做,叫她如何接受這個結果!
“屍體我們沒有見到,但是在他最後出現的地點,找到了一件血衣和一塊腐肉,那件衣服可以證實是他的,但要證實血液是不是他的,我們得拿你的血液樣本回去比對DNA才能知道。”這就是阿明來找夏迷的目的,所以他才說“可能”已經不在人世,雖然,他預感不太好。
“要我的血可以,不過即便證明那件血衣上的血都是我哥的,也不能說明我哥就死了!”夏迷的腦袋還未被這個消息完全沖昏。
“你說的沒錯,可按那件血衣的出血量,你哥哥……醫生說,就算及時救治,獲救的希望也不大,更何況,如果你哥哥還活著,就算不聯系我,無論如何,也會想辦法聯系你的。”阿明也不想承認夏崇已死,可是他已經想盡所有他能想的辦法,派出了所有能派出的人去找他,到頭來,只在一間地下室的鐵籠子裏找到這件血衣而已,他們請了專門的痕跡學專家,籠子的確關過人,而且恐怕這個人還遭受了不少酷刑,所以,夏崇生還的可能性,很低。
而且就因為這件血衣,他還搭上了好幾條人命。海生和他的學弟,就是在找這件血衣的過程當中出的事,他們之所以沒來得及聯系上夏迷,也是因為這次事件,他們的對手太狡詐也太恐怖,如今他們只好收手。
“你們到底是什麽人?我哥哥,又在為你們做什麽?”
夏迷心口突突地跳,她必須知道,為什麽一個小小的JE練習生,會牽扯出這麽多莫名其妙的人出來,她缺席的那5年,究竟發生了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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